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网约车迅猛发展,既方便了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又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同时对传统出租车经营也带来了冲击。细则实施前,我省已有武汉、襄阳、宜昌等13个地市州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且我市已出现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出租汽车营运的新业态,其经营行为亟待规范,同时激烈竞争导致传统出租车单车经营效益日均下降,行业不稳定因素增加,迫切需要制定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5、《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6、《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三、政策目标任务
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统筹传统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的融合,促进两个业态都能健康发展,维护行业稳定。
四、政策内容解读
(一)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要求: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网约车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提供网约车经营申请表;投资人、负责人身份和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凭公司注册地的企业营业执照在孝感以办事处的形式开展地方平台经营管理业务);负责为本行政区域提供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信息;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承诺书;线上服务能力要求网络车平台注册地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包括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等。使用电子支付的,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二)明确了办理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必须具备的“三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本细则对办理“三证”的审批流程、不同申请主体需要提交不同材料等事项进行了细化规定,便于实际操作。
(三)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要求:一是明确了车辆准入标准,对车辆的注册地、注册时间、行驶里程、排放标准、车辆配置参数、购买保险情况都作出了具体规定: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具有不低于本地同期巡游出租车车辆标准;使用纯电动新能源车辆的,轴距不小于2600mm,续航里程不低于20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90kw;使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50km,在本市登记注册,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5年,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退出网约车运营。二是明确了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标准:具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及3年以上驾驶经历,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记录。不得在运营过程中使用手机等智能工具进行视频、音频通话、网络直播等影响驾驶安全和侵犯乘客隐私的行为。三是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
(四)明确了网约车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操作流程。设定的流程为:①向出租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②依法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有效期为60日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③申请人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④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后,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购买营运车辆相关保险⑤申请人持登记或变更后的机动车行驶证、安装相关设备证明材料、购买保险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⑥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依法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主要考虑: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赋予了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细化颁证流程的权利②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网约车在从事网约车服务前,除了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外,还需变更车辆使用性质,而上级文件和政策并未对此作出具体操作路径的规定③从实际出发,设定的“预审-变更(登记)车辆性质-完善车辆软硬件设施-再审-颁证”流程符合实际操作,既使得颁证的前置条件完备,又为车辆办理变更手续提供了依据,同时消除了申请人先安装软硬件后审核,审核不通过时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
(五)明确了网约车驾驶员申请网络车服务从业资格流程以及延续或退出方式。具体流程为:①由驾驶员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②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依法进行核查③对核查通过的组织考试④对考试通过且符合条件的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⑤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向出租车管理机构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注册有效期为3年⑥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期满提前30日向出租车管理机构提出⑦不具备资格退出的,由出租车管理机构依法撤销。主要考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期限、延续方式、退出程序方面未细化规定,实际操作缺乏依据,本《细则》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便于管理。
(六)对网约车运营服务作出规范:明确网约车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为保证运营安全,对服务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车辆经营服务行为准则;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设置固定电话受理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乘客投诉;约束规范网约车信息数据安全管理。
五、申报地点
申请办证地点:孝感市市民之家一楼东二区交通窗口。咨询电话:0712-228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