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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东王社区村干部 在文昌山公园非法占地毁山砍林大肆建造祖坟

时间:2019/5/17 15:29:24 点击:742

经过2018年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后,济南市迎来了市容市貌焕然一新城市形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和管理水平持续增强的大好局面。环境美化,人心畅快。

然而,近日在济南市长清区文昌山公园却发生了这样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在文昌山公园内南侧,一个占地30多亩的巨大祖坟墓地赫然在前!山体被破坏得面目全非,上千棵树龄近百年的柏树遭到大肆砍伐,原本秀丽的公园面部的形成了一大块“白癜风”,让不少来此休闲健身的市民惊恐失色,纷纷斥责这种损害公益不讲公德的行为,引起周围居民的普遍关注。

据了解,文昌山公园是长清区政府规划建设的景观工程,总占地面积约92公顷,投资近4亿元,由活力休闲区、生态休憩与密林拓展区、山体景观区和健身运动区四大区域组成,园区还设有盛大的水幕电影灯光秀。公园于2018年1月5日开工建设,预计今年7月底完成,今年1月28日已正式开放,是周围市民和院校师生休憩健身的好去处。

文昌山公园占用的土地是文昌街道办事处东王社区居委会的集体土地。为了建设好该公园,2017年11月27日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东王社区居委会、济南长清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东王社区文昌山集体土地。区政府先后投入巨资,对租赁土地及地上物依法进行了补偿,通过东王社区居委会发至村民。

为了美化净化公园景观,将景区内东王社区居民的700多座祖坟迁走,区政府又耗资千万,一方面专门在长清区殡仪馆南侧给东王社区统一规划建设了墓区,以方便社区居民迁坟安置;另一方面又给社区居民专门增发了每座坟2700元的迁坟补偿。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利民惠民、提升环境的景观工程,却成了不良村官王荣国和个别村民千方百计攫取霸占的“唐僧肉”。

事件回顾:

村干部王荣国带头大肆毁山砍林建祖坟

胆之大,势之猛,令人震惊!

根据文昌街道办事处东王社区村民反映,村委干部王荣国在收到政府墓地补偿款后,不但没有按照政府要求将墓地迁出文昌山公园,安置到指定的社区规划墓地,而是于2019年2月份在文昌山公园内擅自毁山砍林,非法占地近300多平方米,耗资10多万元另行建墓安置祖坟,王荣国所建墓地不仅占地面积之大,建筑奢华,而且欺骗政府,获取补偿费近万元,同时企图以非法占地再次谋取政府补偿。

(附王荣国在文昌山私建祖坟全景照片)

知情人透露,有村民私下问村委干部王荣国毁山砍林非法占地建坟事,王荣国表示,我先占,你们跟着占就行,只要大家都建就好办。

多名村民反映,王荣国作为村干部没有以身作则,少数村民在其私下的号召煽动影响下,在村内形成了极其恶劣的占地建坟之风,纷纷效仿跟着他在文昌山公园私建祖坟。从今年2月份开始,20余户村民跟着王荣国在文昌山公园内南侧进行了大肆毁林造墓。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王荣国和部分村民先后在文昌山公园毁山建墓40多座,共占地30多亩,毁坏山体2万多平方米,还开辟了多条道路,上千棵近百年树龄的柏树一夜之间被滥伐殆尽,现场一片狼籍,原来翠柏完全覆盖的美丽山体,被破坏的就像一块块“白癜风”,破坏情况非常严重,不仅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破坏了公园整体规划布局,大大影响了公园及其周边的景观,而且对文昌山山体和表面植被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对文昌山周围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本来,文昌山公园建设规划中就有832179平方米山体绿化和苗木种植,如此破坏还将造成政府建设重复投入近千万元来恢复植被,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附文昌山村民私建祖坟全景照片之一和之二)

惊叹痛惜:

村干部王荣国带领村民实施非法侵占搞违建“疯”建

破坏在继续,无人去制止!

早在2018年9月1日,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就公布了《2018年拆违拆临行动》第四期违章建设拆除任务台帐共计9616处、726.81万平米,要求同年10月31日前拆除完毕。在此市台帐中,长清区涉及的违建1083处、面积73.63万平米。

没想到,旧的违章建筑刚拆,新的违章建筑又公然形成。

原来2017年12月全市召开拆违拆临调查摸底工作部署会议,就确定了计划2019年达到违法建设基本清零的目标。现在看来,说整治任重道远,不如说刚刚开始。

难道新建的文昌山公园居然也成了济南市整治违建的死角和漏洞?

王荣国作为东王社区村干部不是带头为村民谋福利,服务为民,而是带头非法强占完全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土地私建祖坟。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东王社区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领导干部的公信力。

有责任感的热心村民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举报该违法情况。据了解,12345曾转接区城管部门,城管部门派人到现场看了一眼,啥也没说就走了,此后不了了之,至今没有下文。

不过,令人叹服的是毁山砍林建墓仍在继续,没有半点停止的迹象。有村民说,王荣国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背景,与区城管部门领导熟识。

虽然多次举报,但违建仍在继续,截止发稿为止,没有任何人出面制止,对于王荣国的私建墓地问题,仍然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出面进行处理或做出合理解释。

部分村民反映说,“看着这些树每天都被砍伐,树林砍伐和山体破坏后根本无法恢复,看着都心疼。”

拷问政府:

村干部王荣国公然强占土地,挑战法律,无人应对

谁之过?谁之责?

从违建至今已过3个多月,发生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城管部门没发现,国土部门没反映,环保部门没听说,森林公安没动静。令人称奇的是: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能都失灵了!“耳朵”失聪了,“鼻子”失嗅了,“眼睛”失明了,如此长时间明目张胆大规模违法违建,竟然没人知道,无人制止。

据一名参与毁林建坟的村民反映,王荣国除上述破坏山体,滥伐山林修建墓地外,还通过自身村干部的社会关系以低价购买其他村庄三处农村集体土地,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建设多层楼房对外出售,非法获利高达千万元。三处楼房分别位于长清区南关新村、长清水利局原水泥厂北和文昌街道办事处窑头村西。

(附王荣国违章建筑34栋全景照片)

知情人士透露,在济南市整治违建如此高压形势的情况下,村委干部王荣国仍能在多地大搞违建和公开非法强占,而且畅行无阻,安然无恙,如果说没有相当的“关系”背景保护,是根本行不通的。

如此大规模的非法侵占国家已征用的集体土地,公然毁山砍林大造祖坟,有关部门对其违建行为熟视无睹,放任不管,睁只眼闭只眼,是否有利益输送?是否有关系照应?社区居民对此议论纷纷。

这些大规模违建死灰复燃的背后,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一个小小的十一品村官,敢于以身试法,视法律为儿戏,能在区委区政府的眼皮低下,在长清区风景规划区的“脸”上,在国土、城管和林业公安的门上动“刀”,暴露了很多现象,说明了很多问题。其原因:一是违法成本为零,打击不力,处罚太轻,整治不狠;二是村干部亲自带头,还有关系保护,能化险为夷,毫发无损;三是违建者在区相关部门都有亲戚朋友,打个招呼就管用,一般都是软处理,轻发落。

笔者就此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据了解,本案涉及《刑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城市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多个部门的法律法规问题。

但有一点是无疑的:王荣国未经有关部门许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滥砍伐林木,改变土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建坟,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已涉嫌构成违法犯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处罚标准,也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标准,也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法规,“城管部门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13个方面的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

媒体呼吁:

政府“病”了,法律“蔫”了

谁来维护政府形象,谁来捍卫公平正义

长清区文昌山公园发生如此重大的毁山砍林造祖坟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如此明了,至今竟然没有得到有效制止,不能不说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软弱无力,不能不对我们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效能产生失望和遗憾!说明懒政怠政的不作为现象在某些机关部门依然存在,必须刹住这种法律无边界、政府无底线行为。

社区村民希望,市委市政府采取强力措施,尽快严格依法制止和严肃处理上述违建问题,打好拆违攻坚硬仗,坚决拆除旧违建,更应狠刹新违建,防止旧违未铲除,新违建又出现。要经常开展违章违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经常开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和监督执法等方式,防止鼠猫一家,相互勾结,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同时,建议对违建村民处罚情况张贴公告予以公示,警示教育东王社区村民遵法守法;深入开展社区宣传,做好依法治山、依法治建工作;严厉惩治带头搞违法违建的不良村官,清除出村“两委会”,净化村干部队伍,落实从严治党,依法治官,树正气,立新风。

另外,建议市纪委监察委启动行政问责制度,立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不能让花俩钱就没事了,托个关系就解决了,对小小的苍蝇蚊子也要动真碰硬、敢打狠拍。

本报对此将持续关注。

转载地址:http://news.jsdushi.net/2019/0517/242742.shtml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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